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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丢失挂失声明

身份证丢失挂失声明 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9月8日丢失,身份证号:413026198601264810。现声明挂失作废。自遗失起由身份证所引发的一切不当后果和以此身份证办理的一切事务、证件非本人意愿,与本人无关。本人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不当法律责任后果。如别人以我身份证作身份证明或抵押时,产生一切后果本人概不负责;由此张身份证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本人一概不负。如有单位或个人发现有人持此身份证从事违法活动,请提高警惕以防给您造成损失,并立即拨打报警!谢谢!
如有哪位好心人士捡到请您联系我,按身份证地址寄回,必有重谢!非常感谢 。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l1244……(广东)
提问时间:2013-09-13 13:4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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