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农村工伤赔偿咨询
农村工伤赔偿咨询 我是江苏淮安洪泽县人,现向你求助一个法律问题。
具体案情如下:请教:我的亲戚在农村,找一些村里人做事,按日付报酬并供饭。一次在午饭后去田地劳作的途中,因雨湿地滑乘坐的手扶拖拉机侧翻,导致多人摔伤。经县交警队处理,驾驶员负全部责任。其中一人伤重住院治疗,疹断是左侧肋骨第2-10,右侧第2-11肋骨骨折,左侧锁骨骨折。花费2.5万元医疗费,由手扶机驾驶员支付其中2万元。现在伤者把我亲戚作为第一被告,驾驶员作为第二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并出具由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出的八级伤残鉴定,要求两被告赔偿22万元各项费用。请问我的亲戚作为第一被告,合理吗?他和驾驶员各自应承担多少责任?这个赔偿金额22万元合理吗,我们最多应赔付多少呢?现在我亲戚接到法院传票,9月26号开庭,他现在应该怎么办呢?请给予解答为感。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zsfwh(江苏-淮安)
提问时间:2013-09-13 0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