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婚前协议
婚前协议 协议人甲方: 男 协议人乙方:女
在该协议生效之前,双方可对本协议增加或删减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增加的条款,可增加在本协议中。甲乙双方如在今后的婚姻生活之中,若认为有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生活繁琐而细致,在此不进行赘列。望双方共同建立和谐家庭,美满婚姻。
经协议人自愿协商,现达成婚前协议如下:
1.甲方不管什么原因主动提出离婚的,共同财产全部归乙方所有,赔偿乙方50万元(伍拾万元),双方在婚姻期间,如生有小孩,孩子抚养问题到时可再商议。
2.因以下原因:
甲方有任何婚外性行为及与其他异性发生情感纠葛问题。
甲方做出任何伤害乙方的行为,包括精神及肉体层面的家庭暴力行为等。
(3)乙方因不孕或生女孩受到甲方及甲方家人的嫌弃侮辱打骂等。 乙方主动提出离婚的,共同财产全部归乙方所有,赔偿乙方50万元(伍拾万元),双方在婚姻期间,如生有小孩,孩子抚养问题到时可再商议。
3.因乙方过错提出离婚的,赔偿甲方10万元(拾万元)。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两方各持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协议人签字盖章:(甲方) 年 月 日
协议人签字盖章:(乙方) 年 月 日
请问这个协议有效吗?受法律保障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59420(福建)
提问时间:2013-09-12 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