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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

人身伤害 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想咨询您一件案子:我弟弟被社会上的流氓地痞打伤 其中有一个在校 其他一群人(暂时只知道5个)是下学的学生 大概14 15岁 其中有一个18岁了。
事发经过:这群流氓之前说过一句:我说打他就打他!我弟想去问个究竟 又担心怕被他们打 因为知道他们是地痞流氓 于是带着两个朋友去和他们碰面 手里没有任何攻击性工具 目的只是问个究竟:你为什么说 说打我就打我?谁知他们二话不说 还没等弟弟反应过来。全部拿着棒球棒一起对我弟弟群殴  期间对弟弟施暴的方式有棒球棒殴打、用拳头将弟弟的两只眼 头部 身上 耳朵多处打伤、再用脚对弟弟进行踢揣、期间有证人看到五人中有一个流氓拿出了三十多厘米的匕首 路人实在看不下去 告诉他们警察来了 他们一窝蜂跑了 弟弟昏倒在地 起不来 被后来的人带到医院。
我们报了案 可是警察却说我们也算参与了聚众斗殴 也犯了刑法 会坐牢!请问律师 这件案子怎么分析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iuniu……(安徽-蚌埠)
提问时间:2013-09-12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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