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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连续工作16小时,第二天猝死家中,企业是否应承担全责?

连续工作16小时,第二天猝死家中,企业是否应承担全责? 钢铁厂上班的王某,事发前一天正常应该8点上班16点下班,但是由于工作原因加班到第二日凌晨2点左右,第二日为休息日,但仍然从早8点上到12点,下午因太劳累在家休息,还不时有工作电话打入。过度的疲劳至王某在晚7点30分左右在家上厕所期间突发疾病身亡(医院诊断为病原性猝死)。因死亡地点在家中,企业不申报工亡,并拒绝承担责任。我想咨询下这种情况对于企业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rssww……(四川)
提问时间:2013-09-11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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