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区离婚后户口以及住房问题
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解除婚姻关系。与户籍没有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章 离 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女方户口没有地方迁,可以保留原址。
1、不是,不会迁走
2、这个就不清楚了,应该说有资格
3、这个和婚姻无关 需要自己解决
户口无处迁可以先不管它,若女方是农村户口应可以申请宅基地建房。
如果女方是农村户口,可以申请宅基地建房。
不一定要牵走,别人是迁不走的;
申请房屋需要咨询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