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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抚养费

抚养费 我儿子今年六岁了,我的前夫只给了一万块,他说已经够心意了。09年发现小孩得肾病综合症,一年内住院4次,花去十几万,这是一种慢性病,平时需要长期服药,目前每个月要四千多的药费。我跟前夫说如果他还是不负责任的话我就去法院起诉,他说无所谓,反正他不给判了也没用。请问真的是这样吗?就算胜数也只能是白纸吗?他没有产业,目前在经营蔬菜批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Ck8307(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0-09-04 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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