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关于离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的相关权利
关于离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的相关权利 你好,请问,现行法律对于离异子女的监护人及其相关权利是怎样规定的?都有哪些规定?现在孩子是未成年人、不到十岁,离异时双方协议是我带着,我现在想要给孩子买房子,买房款全部是我自己一个人来付的,这个房子是想要写成房主是孩子一个人的名字。我想了解两个具体问题:一是,无论孩子是谁带着,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好像父母都是,这样的话,是不是我现在给孩子买房子、房地局网签买房合同的时候,要在合同上写购房人名字是孩子一个人的话,还需要孩子的父亲作为监护人来出面、出个什么认可证明——表示他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同意孩子买这个房子?就是说未成年人在发生任何财产关系时候,是不是都需要所有其孩子的监护人表达法律态度?二、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担心:是不是将来孩子作为未成年人所拥有的房产,作为监护人的孩子的父亲,也有支配权力、处置权?那岂不是公平啊,房子完全是我作为母亲给孩子买的啊,而离异了的丈夫却拥有这些权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uomei……(山西-晋中)
提问时间:2013-09-11 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