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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让

土地转让 我是兰溪市赤溪街道的一农民。同村一农户从1990年把2.66亩农田从村里账户转入我家名下,当时一切税务都由我交,一直到国家出台都免交为止。到2002年村书记上门租用,以每亩320元租去养殖珍珠蚌,年期15年,租金每年10月30日付清,并签有合同。可是到目前为止我只收到一年租金,我多次上门要租金,都没给我可是他的理由是粮田已经从新分配过了,实际是根本没有分过。书记说这个租金应该给当时粮田转给我的那户农户。我想咨询律师这个租金应该给哪家?什么理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邵秀香(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13-09-11 12:0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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