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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我于2个月前,在十字路口把人撞了,汽车撞电动车,事后,对方问我要精神损失费,营养费,我该怎么处理,他们要价一万,不过他们的医药费总共才1700块,对方现在已经在工作了,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EVX2173(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0-09-03 16:22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0-09-03 16:27
那就不管他,让他向法院起诉,起诉判决多少,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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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汝平律师
2010-09-04 09:09
协商不成,要对方起诉。依法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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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0-09-04 10:25
可拒绝其不合理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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