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这样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这样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我出租给承租人一间铺面,合同未到期,该铺面与市场上同等地段相同面积的商铺的月租金相差太大(我租给他的价格太低了),我想提前终止合同,和承担人协商了,承租人不愿意接受,我先问这样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甲方将位于-------档承租给乙方。
租凭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个月.总租金为------元。租金在-----年--月---日前一次性付------元.剩余-----元乙方将在---年----月-----前付给甲方,逾期一天将加收5%滞纳金,逾期 5天本合同将作废。档口税费用与公司管理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交全。
期满乙方继续承租或不续租将提前30天告知甲方,续租租金将由双方商定。
租期限内档口发生一切事故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合同期满甲方凭收据退还押金乙方.如乙方将收据遗失或毁损。甲方将不予退还押金,责任乙方自负。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合同期未到如乙方中断合同,甲方将有权不退还押金。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签约日期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23ff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3-09-09 1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