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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装修到期,工程为完成,不想给装修公司做了,取消合作,但是装修公司让我们付10%的违约金,合理吗?

装修到期,工程为完成,不想给装修公司做了,取消合作,但是装修公司让我们付10%的违约金,合理吗? 你好,我是今年6月30日份跟装修公司签的装修合同,合同工期是两个月,但是这两个月未完工,我们就不想和装修公司合作了,签订的金额高于我们实际支付的金额,装修公司让我们支付装修公司10%的违约金(实际产生的金额)请问他们索要违约金合理吗?我们可以不支付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uai8……(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3-09-09 13:57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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