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我在廊坊 W# 我是一个15岁的女孩,跟一个比我大4岁的男孩以处对象的名义去了宾馆开房

,我在廊坊 W# 我是一个15岁的女孩,跟一个比我大4岁的男孩以处对象的名义去了宾馆开房 ,我在廊坊 W# 我是一个15岁的女孩,跟一个比我大4岁的男孩以处对象的名义去了宾馆开房,晚上我俩发生了关系,现在他说不能接受我的性格要求分手,我为我所受的伤害该怎么办 我应该采取哪些途径来维护自己的个人名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9-09 01:2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