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这样算是诈骗罪吗?
这样算是诈骗罪吗? 你好本人是周六福的收银员、在2013年9月3号晚上、两个中年妇女先是选好了一条黄金手链、在买单的时候、刷卡不成功、刷卡纸也没有出来、就是没有签字、然后他们又去挑了另外的黄金产品、而在第二次买单的时候、只是补回与第一个产品的差价、而卖完单后、两人匆匆离去、留下了姓名和银行卡号、她们是不作为、即告诉知事实真相的义务、这样算是诈骗吗、如果不是、找不到他们本人、这样的是事情该怎么去解决呢、希望能给点意见、谢谢、谢谢你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周名乐(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3-09-06 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