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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 我是潜江市周矶办事处黄岭居委会的村民,在2012年和居委会签订了《黄岭村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在协议中签订的是拆迁补偿中含有房屋补偿费,搬迁补助费,台基补偿费,签约奖励等费用,但是,现在村委会以只有一个土地证,是父母的为由,其中的拆迁搬迁及增补款就没有了。但是我们家有两兄弟,而且早以分家,现在小孩都已经读高2了,弟弟还没有结婚。弟弟和父亲生活,母亲离世了。两家虽然是住在一起,但是是分开盖的房子,和弟弟父亲是分开在住。请问这个该怎么可以保障我的权益,可以让村委会按协议补偿吗?补偿协议是签的两份,我和弟弟各一份,只不过因为弟弟在外打工,他那份是父亲签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onsta……(湖北-潜江)
提问时间:2013-09-06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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