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海,我想咨询一下我要和妻子离婚,妻子是外地的,暂住证于今年5月份到期
可以的
有居住证吗?不然你就还得找居委,否则你倒要去外地了
居委会不愿意开始什么意思 他不愿做的事情就不做了吗 你去找居委会啊 这就是他的工作职责啊
你要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做什么啊 现在直接去法院起诉不可以吗
可以在你居住地起诉立案,
如果没有证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据,那么你只有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详细请来电咨询!
到外地起诉
如有其他证明亦可。可委托律师代为调取。欢迎来电咨询
没有办法证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只有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你如果是上海本地户籍的话,可以在上海起诉离婚。委托律师处理,可以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