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房产纠纷

宅基地确权问题

宅基地确权问题 1989年由我父母出资建造了两层房子,三上三下,由于我爷爷奶奶的房子比较破旧了,不太适合住了,所以在我家造房子的时候提出要和我们一起居住,故在当初的建房用地审批表上有我爷爷和奶奶的名字,(我们和爷爷奶奶的户口是分开的)。后来92年的时候村里对相应的房子的宅基地做了确权,发放下来的宅基地上就我爸爸一个人的名字,而且我们实际造的房子就有111个平米,其中6个平米还被罚款了,实际就有105平米。经了解,村里面和我们一家一样人数的,三口之家,外加独生子女的补偿,那就应该算四人份,造的房子都和我家差不多面积,那是不是实际上就是我爷爷奶奶的份就没用掉?现在我爷爷奶奶于2009年和2012年相继去世了,我伯父和我姑妈就以当初建房审批上有我爷爷奶奶名字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分摊我们现在的房子?我不知这个有什么相关的法律依据吗?而且我们应该怎么应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cy81(上海-南汇区)
提问时间:2013-09-06 08:39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