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我能告他强奸吗
我能告他强奸吗 各位律师:
你们好!我想请教一个关于状告强奸的事情。
我今年20岁,读大二。暑假期间,结识了一个外校23岁的男生。有一天我们去爬山,在无人处发生了性关系。当时我是自愿的,因为我很喜欢他,想与他谈恋爱。但时隔仅5天,我去他的学校找他,却发现他正与别的女孩子在路上牵手而行。我很气愤,当面质询他,他说他不可能跟我交朋友等等。
现在,我依旧沉浸在痛苦之中。我恨他,想告他强奸,但是别人说要有人证和物证。人证肯定是没有的,物证也没有(在山里发生性关系他并未射精)。当时我确实是自愿,现在我说是他强迫的可以吗?自从我撞见他和别的女孩子之后,我依然存有幻想,给他发过好几条短信,表达自己对他的爱慕之情。而他说这些短信正好可以证明他不是强奸犯:有哪个女人会向一个强奸犯发送表示爱慕的短信呢?
如果我真的去报案,那么我是否已涉嫌诬告陷害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bjgirl(北京)
提问时间:2010-09-02 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