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车辆报废理赔
交通事故车辆报废理赔 在8月31日晚上,我在开车过程中被追尾,后车引擎处起火,两车无法分离,火势无法扑灭,后将我车引燃,经消防队扑灭后,两辆车均全毁,无修复可能。交通队认定后车全责,本人无责。在理赔过程中,对方保险公司承诺理赔购车价的折旧价(购车发票的价格并作每月千分之六的折旧)、以及可辨别的车内物损折旧后价格,由于本人在12年12月底购车,至今才使用9个月不到,行驶里程为1万多公里,并且在本人无意愿更换车辆的情况下,出现此事件,导致我还需重新购买车辆。现在的问题是,我希望能赔偿我原车购买时所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但是对方保险公司以不在赔付范围内为理据,拒绝赔付,肇事方同样也不肯赔付。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应该坚定让保险公司赔付还是让肇事方赔付,这项申请能否通过诉讼方式得到伸张?被告是保险公司,还是肇事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llelu……(上海-闵行区)
提问时间:2013-09-06 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