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产期公司不给工资
产期公司不给工资 我是大连人,在大连樱花日语工作,樱花日语是全国连锁学校,总部设在上海,所以我在大连樱花日语签的合同是上海的合同,与上海麟能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的合同,合同上写的是委派到大连工作!
我的合同签到2010年11月31日,但是我今年1月份怀孕了,产期是在10月末,我在9月12日休产假
现在公司人事开始和我说,产假没有工资,后来我据理力争,有告诉我有工资和保险,但是现在人事要求我必须写一个在产假之后自动离职的申请,我说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在三期之内如果合同到期,合同是自动顺延到三期结束的,但是人事就威胁我说:如果我不写产假之后离职申请,就不给我产假的工资和保险!
我现在想问一下,人事这么做是否合理?,如果我要起诉的话应该具有什么证据?,我是否可以在大连本地劳动仲裁投诉,还是必须到上海的劳动仲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熙(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0-09-02 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