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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定残和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定残和赔偿问题 我出了交通事故
我是主要责任  对方是电动自行车  次要责任
车是借来的
保险有交强险和50万三者险
包括不计免赔险
对方马上要出院进行调解
1、我听有人说:
如果脚踝开刀并植入钢板
就算是10级伤残
是不是这样鉴定的?
如果对方评了伤残
那么到时候伤残赔偿和精神损失费都可以让保险公司出?

2、保险公司是否只能一次理赔?
比如这次调解成功
我及保险公司赔偿了对方相关费用和下次手术费用
那么明年对方开刀取出钢板
是否还可以进行伤残鉴定并且向我们索赔?
如果防止这样的情况
能否在调解书上约定:
“往后事宜,概不负责”
这样有用吗?

3、还有  车子是借来的
万一车主朋友明年不再在这个保险公司保险
那么  今年调解没有成功
然后对方对方明年拆钢板并且向我索赔
当前保险公司还能够和我一起共同应诉以及明年理赔吗?
总不会明年不保险   明年就不管了吧?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xxrher……(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13-09-05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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