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谈判
诬陷
诬陷 是这样的!早在一年前!因乙方就是受害人辱骂了甲方!甲方由于生气打了乙方一拳!甲乙都是未满18岁!由于我们作为甲方的亲属出于责任连夜包车带乙方到市里做相关的医疗和检查!
经住了一两天医师批可以出院!但乙方一直赖着住了好几天!花了我们两三千块!随后乙方要求赔1000元营养费!经我们不同意!然后告知乙方到派出所处理!乙方也到了派出所进行反映!之后这就没了音信!
一年后!乙方不知在什么地方又没打!在乙方没有人证下!一口咬定是甲方打!但那晚甲方和7.8个人还有女性朋友在家看电影!没有打!2010年7月2日农历乙方亲属带人去甲方家里围攻!经调解不下报了派出所!派出所处理期间!7月15乙方在次带人到甲方家进行辱骂!就在咋天的9有1日派出所把甲方带走说是问话!随后到了派出所和一个犯人关在一起!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随便扣押一个未满18岁的男孩和一个犯人关一起12小时可以追加48小时!是不是正常的办案程序??经派出所调解要我们追加前一年的500元营养费!最后协商300元!签了协调文件!才得以出来!但我们要求调查第二次乙方被打事件!还甲方清白!追加乙方带人到甲方家闹事!让乙方进行赔礼道歉!派出所会不会又把甲方带走扣留12小时或48小时和犯人关一起呢?扣留了不是甲方打乙方这责任谁担?诬陷带来家庭的影响就不能还来一个道歉吗?派出所不作为!只会给青少年走上给社会带来的影响的路!调查清楚不是甲方打的!!乙方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a1238……(海南)
提问时间:2010-09-02 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