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房贷。。。。问题
房贷。。。。问题 年4月我在新区用贷款的方式按揭了一套房子,我的第一套房子是全款购买,当时买房的人说那这就属于第一次买房,然后他们要求我首付了百分之三十,其余为银行货款,我们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昨天我接到开发公司的电话,说银行货款下来了,他们说5月新出的政策,我所贷的这套房子属于第二套房子,要首付百分之五十,所以要求我补交百分之二十,我现在根本没有那么多钱,可是我仔细想想,发现我已经被骗了,我不知道怎么办,也不知道这算不算毁约,希望懂法律的人或者有这方面经验的人给我出出主意....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kQ1373(陕西-铜川)
提问时间:2010-09-02 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