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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人与他人发生肢体冲突使对方轻微伤残,赔偿多少?官司能胜吗?
亲人与他人发生肢体冲突使对方轻微伤残,赔偿多少?官司能胜吗? 2009年9月份,我父亲在老家跟人发生肢体冲突,手里拿个铁捶把人手指捶了一下。过了快一年了,现在那个被伤害人一纸诉状告了我父,他说他的手指现在无法正常活动了,要求我父赔偿他的各种损失共计四万元人民币。被伤害人先动手打我妈,60多岁的我父才帮助我妈的,而对方是一个三四十多岁的青壮年。我想请问一下:过了这么久,对方的起诉还有法律保障吗?我父能胜诉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nC1556(湖南-湘西)
提问时间:2010-09-02 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