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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关于买卖交易。拿走商品不付钱

关于买卖交易。拿走商品不付钱 我是在义乌国际商贸城里一家店面里做生意的,有一位客人下了一批货的订单,价值一万多块钱,然后做好后交给客人,但因为之前客人没付钱所以应拿货时就交钱的。但是客人却不明不白的拿走了这批货,钱也没付就走了。后来我们打电话去让他回来把钱交了,他即立刻挂断了电话,之后就再打去就没人接了。这批货价值一万多。请问这个问题可以立案报警追回那一万多块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依子(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13-09-03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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