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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勒索恐吓

勒索恐吓 孩子受到同龄人的恐吓勒索,虽然金额不大,只有300元,但如果这次给了,还会有下次,且金额会越来越大,如果不给,孩子就会受到不确定的殴打,我们家长该怎么做,我们也去过派出所,可警察说没有发生实质性的事情不能备案,再说孩子也是口头说的,没有留下什么证据,只是说不给的话,后果自负,说不定哪天出现在校门口,拉着孩子到偏僻的地方进行勒索,殴打呢,我们该如何保护孩子呢?孩子16岁了,对方是刚刚拿到身份证的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oulan……(上海)
提问时间:2013-09-03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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