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幼儿园侵权问题
幼儿园侵权问题 案情简述:1、本人2003年开始在本村开设一民办幼儿园,2006年办证,2012年换证,证照齐全,今年已年检。原办园场地为本村废旧幼儿园,村里同意将其免费使用。由于在边远山村,每学期学生大约只有20多个,经营口碑好。
2、今年开始,碰到镇里对本村集中开发,统一规划。要求收回原我们所经营的场所——小学,并拟将此次装修成老年活动室,同时,同意将老村部改造为新幼儿园,让我们以后可以搬到那边继续经营(口头承诺),现在新的幼儿园装修好了,所有设备也都换新的,没有占用我们原幼儿园的什么设施。
3、这学期快开学的时候,通知我们,这个幼儿园要收编镇里中心幼儿园的附属园,参照公立幼儿园管理。学区派了两名老师过来负责,很明显,意思就是这不是我们的幼儿园了。
4、请问:这样的行为是否对我们原来经营的幼儿园构成一定权力的侵犯,如何维权,如何获得赔偿?
首先,我认为,原来经营场所不是我们的,现在收回去,我们没有意见,现在新幼儿园场所不是我们的,设施不是我们的,不让我们经营,我们无可厚非。但是,原来,我们的经营场所虽然是村里的学校,但是我们花费了资金对该校区进行了装修,改造,这是要成本和费用的。这部分损失,村里或者这个项目开发者是否需要承担?
其次,幼儿园最开始开设是本村村民为解决本村这么一个边远山村幼儿教育问题,将本园经营者请回来开办这个幼儿园,经营十年来都一直有较好的口碑。同时,作为幼儿园经营,跟其他行业不同,不是贩售商品,现有的幼儿园能够顺利的招生开学,实际上是建立在我园经营这十年的口碑及上学期本园的生源的基础上,现在其所有生源及家长实际上已经产生误解:新设立的幼儿园是老幼儿园改造过来的。这很明显就是利用了我老幼儿园的效应而获得了现有效益。请问,如此,我们该如何维权,如果要起诉,要将哪几个单位列为被告,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ean02……(福建-龙岩)
提问时间:2013-09-03 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