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被对方打成多处组织损伤,肌肉损伤,对方该负什么法律责任
被对方打成多处组织损伤,肌肉损伤,对方该负什么法律责任 9月2日下午,起初为了摊位,对方和我姐姐发生争执,并威胁要找人把我姐姐摊子砸了。我姐姐和其理论,不料却遭对方三个人(母女3人)殴打,后来我和我妈妈也去了,我妈和其母沟通,问其为什么带着女儿打架,有什么事可以好好说,怎么也不能3个人打一个人,谁知对方又对着我妈打,原来对方早已打电话叫人了,过了几分钟来了3个地痞,上来2话不说就对着我妈腹部头部一顿拳打脚踢,我姐姐也被打了,只不过没我妈严重,我妈现在脸上和身上有多处抓痕和淤血。就这种情况而言对方构成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徐欢欢330(江苏-连云港)
提问时间:2013-09-03 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