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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请问这样我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嘛?

请问这样我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嘛? 8月28号晚,我与两个朋友去ktv包厢内喝酒唱歌。中途我与朋友A去洗手间,回到包厢后发现包厢内多了一个人,朋友B说这是刚刚认识的,那个人性格比较狂傲,聊了几句可能我有点话说的过激了,他向我左眼球挥了一拳,我也就向他挥了几拳,他流鼻血了,这时酒吧服务员进来告诉我们不要在这里打架,我就叫朋友A和B回家,我自顾自的走了,十分钟后朋友A打电话告诉我他被刚才包厢内的那个人打了,那个人原来纠集了几个朋友去找我没有找到,把气撒在我两个朋友身上了,把他俩揍了一顿,朋友A被那几个不认识的人打住院了,请问,这件事我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嘛?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guo346……(甘肃-酒泉)
提问时间:2013-09-02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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