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
合伙人施工中事故死亡,另一合伙人是适当的经济补偿还是赔偿?
合伙人施工中事故死亡,另一合伙人是适当的经济补偿还是赔偿? 我爸在农村和一朋友合伙承揽建造我亲戚家的房子(包工不包料,上一天班拿一天工资),当日那朋友觉得下面的雇员装载砖块的吊车不够满,然后自己下来装车,因吊车装得过满在楼上的另一雇员接吊车的时候导致吊车倾斜,掉了几块砖下去砸伤那朋友的头部,后面那朋友经抢救20多天无效死亡。事发当日我爸刚好有事没去上班。现在经镇上司法所调节,总共赔偿金额为28万多,我爸占37%,屋主占33%,死者占30%,死者家属要求我家5天之内给他10多万,不然就把死者的死体抬我家去,我家奶奶听到此消息受不了上吊了。现在我家不同意调节,我家无过失,同意给适当的经济补偿。而我奶奶的死和这事又有关系,我家该怎么处理这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mc230……(福建-三明)
提问时间:2013-09-02 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