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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公开包养情人

公务员公开包养情人 某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在职期间,与妻子感情不和而分居;随后遇见B士,谎称离婚独居,展开追求,二人发展成为情侣关系并共同出资买房,准备结婚。后其与妻复合,与情人感情破裂,要求情人归还房产。由于当时出资时B女士均将现金交给该公务员,无法提供交易证明,法院遂盼该房产由该公务员所得。
请问B女士该如何维权?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狸花酱(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3-09-02 20:48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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