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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咨询

交通事故咨询 我在8月26号早上7点50分左右去公司上班的路上被一辆出租车撞  本人“一人”骑电动车正常行驶  对方突然从一辆大货车后面冒出逆向行驶就把我撞了 报警后经警方处理 对方全责!
  经医生诊断为“软组织损伤”休假一周。
  我的问题是除了“医疗费、误工费、车子维修费”等,我还能找对方要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吗,如果可以我大概可以找对方要多少呢?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nwen……(上海-嘉定区)
提问时间:2013-08-31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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