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我是辽宁彰武是人有以下问题想咨询,我在2009年三月十八日在
我是辽宁彰武是人有以下问题想咨询,我在2009年三月十八日在 我是辽宁彰武是人有以下问题想咨询,我在2009年三月十八日在辽宁裕华机电公司以融资方式够的装载机一台,首付了车款和保险金,余款平均两年按月付清,车在2010年五月左右在工地里发生了事故,与一辆大型自卸车相撞,两车损毁严重,装载机全责,当时我与辽宁裕华联系他们让我报保险,后我打了平安保险公司的报险电话,第二天的下午来人到现场拍的照,告知等待解决……一直几个月都没有解决的方法,我多次找保险公司和裕华公司因为裕华公司是这台装载机的第一受利益一人,一直都没结果,后拖了半年由我自己为对方修车,付给对方车辆损失及误工费共计六万元整,自己的装载机修理大约一万五千元,后在多次与裕华沟通无果,在2011年我就停止了每月的还款,当时大约还款还差六万多不到七万,想此给裕华公司施加压力,能快些解决保险的事,但一拖在拖一直到2012年裕华以拖欠车款为由把我告至法院,一审法院以保险和车款不是一案判我补交车款,我不服上诉至中院二审以证据不充分,没显示出曾经该装载机出现事故为由维持原判!我想问一下,我,裕华公司,和阳光保险公司我们三方应该以什么样的关系处理此事?现在法院来执行我,我应该怎么做??大难面前遇事迷茫,恳求有识之士给予详解,在此真心的祝愿您工作顺利,家人平安幸福!谢谢您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辽宁)
提问时间:2013-08-31 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