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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律师朋友你好:我表哥跟随一个包工头(雇主)打工,劳动一天后,坐老板安排好的机动车下班回家途中,受到机动车辆翻车受伤.由于伤势较重.医药费花了几万元,机动车司机,负全部事故责任!但是,司机家庭经济条件有限,仅拿出一万多元.作为民事赔偿.家里以然陷于绝境,无力支付高额医药费用.请问律师朋友,司机赔偿部分后,我还可以要求雇主人身损害赔偿吗?要求,雇主与第三人进行赔偿,两者冲突吗?谢谢你的回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Mv3532(河南-周口)
提问时间:2010-09-01 12:5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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