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经济仲裁

前领导借条,这是谁的工作责任?

前领导借条,这是谁的工作责任? 您好,我是单位财务主管,我们单位有这样一笔业务,前领导在任职期间,经我们单位上级领导同意后,从出纳员手中借款1800元(此借款业务本人是在借款后两三天才知晓的)为我单位购买一大门,上级领导承诺给出具发票,但后来一直没出具。
   后来,因工作需要,此领导调至别的单位,在领导交接过程中提及此这笔业务,新领导当时也承诺同意与上级沟通,追缴些大门发票。
   期间,此借条一直在本站财务放置,但未入账。
   我想请问下,如果此1800欠条一直没能开具发票,那这算是谁的工作责任?谢谢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uaigu……(河北-秦皇岛)
提问时间:2010-09-01 10:0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