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前领导借条,这是谁的工作责任?
前领导借条,这是谁的工作责任? 您好,我是单位财务主管,我们单位有这样一笔业务,前领导在任职期间,经我们单位上级领导同意后,从出纳员手中借款1800元(此借款业务本人是在借款后两三天才知晓的)为我单位购买一大门,上级领导承诺给出具发票,但后来一直没出具。
后来,因工作需要,此领导调至别的单位,在领导交接过程中提及此这笔业务,新领导当时也承诺同意与上级沟通,追缴些大门发票。
期间,此借条一直在本站财务放置,但未入账。
我想请问下,如果此1800欠条一直没能开具发票,那这算是谁的工作责任?谢谢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uaigu……(河北-秦皇岛)
提问时间:2010-09-01 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