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发布问题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全部咨询
房产纠纷
1952年《福建省闽侯县土地房产所有证》还具有法律效益吗?
1952年《福建省闽侯县土地房产所有证》还具有法律效益吗? 你好,请问1952年《福建省闽侯县土地房产所有证》还具有法律效益吗?(没有换过新证,持证人长期在福州居住)
1952年的土地房产证中写明,持证人拥有闽侯的湖,田,房。现在湖被国家征地了,能否要求补贴?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papop(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3-08-30 16:44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3-08-30 17:31
有法律效力!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候签的房产分割协议具有法律效益吗
9个回复
具有法律效益的房产
0个回复
过于房产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益问题
2个回复
房产协议继承协议具有法律效益吗
4个回复
1953年的土地房产所有证,现在还能起到法律作用吗、
1个回复
我有一厂房,土地证期限已满,但有房产证,请问在拆迁时具备法律效益吗? 谢谢
2个回复
物价局的定损单没有肇事方签字具有法律效益吗?
1个回复
书面协议具有法律效益吗
2个回复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