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婚外情第三者蓄意伤人
婚外情第三者蓄意伤人 已婚男M和已婚女W发生婚外情一年,两人均不愿离婚分手后,W收到以两人在一起时的亲密照片为敲诈勒索的手机短信,但显认定为M所为,立即在S派出所报案.并通知M要报复,在确认M家中只有七十岁的老人和一岁的小孩后到M家,对老人喷辣椒水,老人在D派出所报案,M的照片早从手机上删除,不知从哪里泄露,S派出所按刑事调查怀疑M,D派出所认为没构成老人的伤残鉴定,请问按法律该如何办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相信法律66……(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0-09-01 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