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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私了应该怎么算

刑事案件私了应该怎么算 我老公于今年5月4日在重庆被人用菜刀砍伤,头部三刀。左手肘受伤有上三颗钢钉,现在鉴定结果为轻伤,可以私了,请问我们该怎么算这一部分,包括哪些?误工费应该算到什么时间?是从出事算到第二次受伤还是根据出院的时候医生开的全休好长时间为标准?还有第二次手术之后也还有一个恢复期,在这个恢复期也应该有一个误工费,还有精神损失费怎么算?对方现在说只给一万多,会不会少了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何亚君(重庆)
提问时间:2013-08-30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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