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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人受伤,将房主和包工头告上法庭,房主已赔偿,包工头有钱但是声称没钱。问,房主应负担包工头的赔偿

建筑工人受伤,将房主和包工头告上法庭,房主已赔偿,包工头有钱但是声称没钱。问,房主应负担包工头的赔偿 修房时工人不慎伤到肋骨,房主将其送医院并支付了所有费用共计2万元左右,事后有和解协议,赔偿各种费用1万多元,但包工头分文未给(包工头没有资质)。包工头声称没有钱,开庭时没有到,原告要求房主付连带责任,再次赔偿10万元。房主认为已经达成和解协议,不当再次赔偿,并且他知道包工头有钱,还有一栋楼,但是没有办法从银行和房管局取得证据,邻居因为情面不愿证明楼房是包工头所有,反而对法院称是他的。问:房主应不应该再次赔偿,怎样证明楼房是包工头所有?房主可以把房屋的照片和具体地址提交法院作为证据吗?(房主知道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包工头的,只是没有证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林辉147(四川)
提问时间:2013-08-29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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