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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不回复
信访不回复 我78岁,现在中山打工,家在湖北十堰。
我与续妻有三套房产:婚房、养老房、离婚房。
养老房,是我们给续妻的母亲买来住的;
离婚房,是续妻在她原单位占据的福利房,房改时,她提出与我假离婚,离婚房归她,婚房归我,事后,她把离婚房过户在她孙女名下,回头与我平分婚房与养老房,她与我的律师勾结设套,诱我在析产协议书上签了字,断送我的讼途。对此,我信访到十堰市司法局,他们用电话说我没有证据,我多次向司法局,十堰市信访局,十堰市长信访,提出不服的理由,并指出“断我讼途”就是铁证,请求复查,且要求函复,各级政府置之不理,我想起诉十堰市长不作为,不执行国家信访条例,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326……(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3-08-29 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