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骑车被撞.对方不赔误工工资.住院护理费等
骑车被撞.对方不赔误工工资.住院护理费等 本人于2010年8月1日骑自行车被别克小轿车撞伤,住院4天伤未愈,经协商回家修养。8月5日出院后去交通事故股认定道路交通事故事宜,确定对方付全责,本人无责任,并裁定肇事车主赔偿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工资等共计1330元。裁定当日,肇事方未立即赔偿。至今8月31日,肇事方未赔偿一分。在此期间多次请肇事股进行调解未果。
本人至今伤未愈,疼痛难忍,严重影响工作。钱虽不多,也缓解不了疼痛,但维权之路崎岖坎坷,令百姓寒心!
我们该怎么办?上法院吗?如果是赔偿几百,也让百姓去法院,肇事股就一点执行力都没有吗?天天都在说提高党的执行能力,都在哪提高了,只会把百姓当球踢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百姓维权难(江西-九江)
提问时间:2010-08-31 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