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雇员(非在编)劳动纠纷维权流程?
请问如果我们不同意补偿,想让政府机关办理《劳动法》所规定的权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应该怎么做?所牵扯到的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有那些?程序怎么走?需要我们提供什么资料?
答:全部流程是这样的:首先,寻找与政府机关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提起劳动仲裁,请求依法确认与政府机关的劳动关系,要求政府机关按劳动法的规定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其次,由于政府机关没有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按参加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第三、2008年1月 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因用人单位原因仍没有给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该发给劳动者双倍的工资。第四,劳动仲裁结束以后,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决的,可在收到裁决15日内到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
协商不成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首先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办理补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