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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贩将诈骗的资金贷给别人,受害人起诉却不知道资金去向,法庭是否受理

人贩将诈骗的资金贷给别人,受害人起诉却不知道资金去向,法庭是否受理 本人在枣庄市薛城,请教民间借贷被骗如何追讨。人犯陈敏以民间借贷名义骗取资金500馀万,致使30多户居民倾家荡产。陈将资金高息贷给一些小企业,于去年3月初出逃,7月被追捕。拘留期间,承认非法集资,却拒不退款,公安局没有追回分文。后判刑10年,现服刑。据了解,陈敏的资金是放高利贷,有不少在她的客户手里,受害人想依法追讨。
问题是,受害人只有自己的借据合同,而没有陈敏贷给其他客户的资料证据。换句话说,明知道外面有欠陈敏资金的(公安局不给提供相关信息),陈敏如果坚持说她亏空如洗,受害人如何办才能追赔。
请垂教!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uanji……(山东-枣庄)
提问时间:2013-08-28 15:4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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