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运矿车由于路基跨踏造成损害的陪偿
运矿车由于路基跨踏造成损害的陪偿 我为运矿公司运矿石【在无合同的情况下】 ,运有3月左右,2010年7月25日早上在矿区内因路基跨踏致使车辆倾翻,事后本人及矿部协小组与运矿老板协商,他同意支付修复车辆的相关费用并且写了一张字据他签了名,【当时议定休理厂由我找,由于他对当地不熟息】当我把厂弄到修理厂后经修理工检定汽车大梁及一些部件需更换,于是我找到他当面叙说了相关的情况,当时他一脸怒色说我不管啦准备离去,随及我拿出他给我写的字据他又说我在那给你写的随后我与他争执许久毫无结果他便离去。于是我在无奈之下找矿部及当地派处所与之协调然而他始终不显面,【协调小组与排出所打电话他一直不接】至今休车的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fn4413(陕西-商洛)
提问时间:2010-08-31 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