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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

集资人离婚了,借款人想得到他的房产抵债可以吗

集资人离婚了,借款人想得到他的房产抵债可以吗 李某向100多人借款3000多万,现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他在案发前几天办理了离婚,把房产都归另一方所有。请问这样的离婚有效吗?
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在结案时是不是不管这些借款人的钱能否追回,只判他的刑事责任?
借款人想要回借款还要另行起诉吗?想得到他的房产抵债可以吗?法律上对他的这种离婚怎么认定?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dsl12……(北京)
提问时间:2013-08-28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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