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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变更

土地证变更 11年前,爷爷有一块地,被城建局批错 批给另外一家,后来城建局在别处补批了一块地给爷爷,在没有办理爷爷土地证时,爷爷给土地局写了 一份报告,将这块地赠与孙子,孙子在土地上砌了房子,有房产证,现在这块地拆迁开发了,爷爷反悔了,去土地局查档案找漏洞,说当时土地局应该先办理爷爷的土地证,后过户给孙子才对,现在爷爷要起诉土地局,要求土地局变更土地证,这个房子2008年7月已经拆迁建成商品房,现在土地证已经注销,还可以撤销变更为爷爷的土地证吗,如果可以,那么土地局应该先办理才爷爷的土地证,后办理孙子的土地证,当时土地局并没有要求孙子办理,孙子也不知道需要这样办理,是土地局的责任,需要孙子来承担吗?如果土地局撤销了孙子的旧土地证,孙子可以起诉土地局吗,孙子能赢吗?(孙子和开发商签订合同时,只写了房产置换,没有写土地,如果撤销土地证,孙子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会无效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babc1……(安徽)
提问时间:2010-08-31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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