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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算证据吗?

这些算证据吗? 我在工作期间由于是领导,每个节假日都在岗值班,没给加班工资说是后面补休,直到现在公司强迫我解除了未到期的劳动合同。我如果申请劳动仲裁,我手上只有当时公司下发的各个部门节假日领导值班的文件,没有具体的人名。请问这个文件能作为证据吗?由于公司拿着我的一部分工资作为解除合同后才能给的条件,还让我签订了一份协议说是自愿放弃任何补偿金(没说是什么补偿金),这个法律部门会认可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真理该名了吗……(新疆)
提问时间:2013-08-27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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