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烦人交通事故
烦人交通事故 本人大约在10年前出售了一部自己用的摩托车。由于在农村地区,是直接现金交易的,也没有什么收据发票之类。在前几天,当地交警打电话给我,说该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因为该车车牌的相关登记资料还是我的名字,当时没有办理过户),让我到交警队处理。我去到后,交警让我把买车的人找出来。否则事故责任要我承担。请问是否合法?10年前的事了,当时是通过别人介绍卖给了个不认识的外地人,人事变迁太大,我根本找不到买车的人,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ueson……(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0-08-30 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