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你好,我们在广西灵山县三隆镇,我现在又同上次一样被兄弟起诉房屋侵权
你好,我们在广西灵山县三隆镇,我现在又同上次一样被兄弟起诉房屋侵权 你好,我们在广西灵山县三隆镇,我现在又同上次一样被兄弟起诉房屋侵权。实际房屋是我83年建的,当时我已有两间房屋,89年间国家进行房屋普查时怕人家说我房子多,就写了(兄弟)原告的名字。此房屋一直是我一家人在里面住。原告是在建房屋前81年期间顶替父亲的工作迁出了县城,此房屋不是原告建的,也不是父亲的遗产,没人说过此房屋给原告。原告在2002年第一次起诉说:是父亲的遗产生前分给他,他和父亲建的,父亲生前住的房屋也说是分给他的。其实都是原告编造的。事实:父亲没有任何遗嘱,父亲病死葬原告都没回来,也没有对父母尽赡养义务。由于我们不懂法律,所有东西都交给代理人负责,而代理负责人可能有贿赂于对方,没有做任何取证也没尽代理的职能。结果此房屋判给了原告。现在又跟第一次一样起诉我侵权。我们发现第一次的起诉书和判决书与房屋土地使用证的界限错误,实际尺寸也不合理不符合事实,我们应该怎样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广西)
提问时间:2013-08-25 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