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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提前收回房屋经营权

提前收回房屋经营权 我是云南昭通人,向律师咨询一个问题。2003年,一所学校的四位教师与学校达成口头协议,由学校出地基,四位教师集资建房,房屋建成后,学校用该房做食堂,期限20年,20年后,该房收归学校。可才经营9年,学校修好廉租房后,用廉租房做食堂,不再用四位的集资房,学校答应一家7、8万的价格提前收回,但四位认为很亏,2011年一家的租金都在12000左右,所以剩下的11年至少要陪14、15万,请问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uyue……(云南-昭通)
提问时间:2013-08-25 13:5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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